中国社会科学网报道“第四届实践哲学中文论坛”
黑格尔实践哲学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关系
——第四届实践哲学中文论坛综述
2021年04月29日 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第四届实践哲学中文论坛于2021年3月27—28日在中山大学召开??皇接芍猩酱笱砜怂贾饕逭苎в胫泄执芯克彼ぁ⒔淌诼硖炜≈鞒?,所长、教授李萍致辞,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徐长福作会议说明。李萍感谢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们一直以来对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哲所和实践哲学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并介绍了系、所和中心的基本情况。徐长福解释了实践哲学中文论坛的口号“求必要之同,存充分之异”以及本届论坛的筹备情况和具体安排,特别说明了以“黑格尔实践哲学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关系”作为本届论坛主题的缘由:他把自己新近完成的书稿《马克思的句法革命与宪法革命——〈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作为砖抛向学界,以期起到引玉的作用。本届论坛旨在推动学界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关系这个实践哲学的重点研究领域实现突破。
黑格尔实践哲学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关系
3月27日上午大会发言分作两组,分别由徐长福和李萍主持。南开大学教授王南湜反思了传统上对于黑格尔与马克思辩证法理解上的失误,重新认识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之唯物主义“颠倒”,探讨了毛泽东为何以及如何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并进而探讨基于这一否定而建构一种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可能方式。复旦大学教授吴晓明指出,当绝对观念论的思辨辩证法陷于瓦解之际,马克思经由一个本体论革命而拯救了辩证法,使之重新建基于“实在主体”之上,而这个自我活动的实在主体乃是“既定社会”,马克思的辩证法因此实际地生存于探究既定社会的“历史科学”中。武汉大学教授何萍指出,黑格尔在近代理性主义的哲学框架中去建构“否定”概念。马克思把被黑格尔的“否定”概念窒息了的现代哲学要素解放出来,他通过阐发“革命”与“危机”这两个要素的哲学世界观的意义,建构了自己的否定辩证法的范畴。东南大学教授樊和平指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黑格尔精神哲学、中国伦理道德传统,是伦理道德的“形态”理念和“形态学”理论的三大资源,由此可以形成基于伦理型文化的“中国经验”的伦理道德发展和现代伦理学理论的“中国气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郑永流指出,实践理论在基本哲学立场、二元论问题、实践规范性以及实践之未来维度等方面将现代实践哲学的基本立场拓展到诸学科领域,为理解传统实践哲学与现代实践哲学之间的关键区别,提供了具体学科式的说明。中山大学教授马天俊指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国家观,却没有批判黑格尔刻画国家时所运用的有机体隐喻,有机体隐喻延续为马克思思想的重要成分,转而对社会有机体、自由人联合体发挥了建构作用,实际上也给马克思学说带来了隐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段忠桥指出,政治哲学是一门试图确立国家应做什么的规则的规范性学科;唯物史观是实证性的科学理论而不是政治哲学;在当今中国建构政治哲学不应追随施特劳斯而应追随罗尔斯的问题框架,并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涉及分配正义等问题的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南开大学教授阎孟伟指出,有关实践哲学的讨论必须面对纯粹理性和现实经验这两个维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并进而依据这两个维度对黑格尔实践哲学与马克思实践哲学加以区分。吉林大学教授姚大志指出,实践概念的确切含义是模糊不清的,原因在于流行的实践遮蔽了与其并存的始源的实践概念,我们要通过系谱学分析、优先性分析和对象—目的分析,揭示出两种实践概念的不同。湖北大学教授萧诗美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法哲学主题,可以使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与规范性、科学性与革命性获得新的平衡和统一,并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或政治哲学的合法性赢得一种内在性证明。浙江大学教授葛洪义指出,实践是把握法律、国家的概念及其联系的基础性概念。在实践视角下,法律与国家都是人作为理性主体的活动结果,是人们争取自身自由活动的内在组成部分,实践从自由、历史与社会三个维度规定了法律、国家及其关系研究的空间范围和理论框架?;Ψ洞笱Ы淌诔铝⑿轮赋?,辩证法必须用于说明现代社会,必须强调辩证法的历史、社会和现实维度。马克思高度评价并彻底改造了黑格尔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阐述了合理对待黑格尔哲学的科学态度,展露了唯物辩证法的要义。
马克思与黑格尔思想的比较与联系
复旦大学教授邹诗鹏针对国际学界抬高赫斯对马克思影响的倾向,认为有必要结合从青年黑格尔派解体到激进主义转变,再到马克思唯物史观及其实践哲学形成的总背景,重新厘定赫斯与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关系。北京大学教授杨学功指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马克思思想中的地位与如何确定其主题直接相关。它的当代意义,一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中逻辑的泛神论神秘主义的批判对他实现哲学变革的意义,二是“市民社会”概念的当代效应。清华大学教授夏莹指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是一种“社会政治哲学”,它将一切规范性概念都追溯到其历史性的生成之中,批判了传统政治哲学对规范性概念的非历史性理解,这一方法同时也就是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武汉大学教授李佃来从现代国家观的历史嬗变来把握马克思国家理论的构建。马克思不是在一般政治学层面上,而是通过批判性地继承洛克以来以社会为本位的现代国家观,以及批判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而构建其国家理论的。复旦大学教授吴猛探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表现”问题。他强调这一问题的深层内涵,是黑格尔法哲学中的“表现机制”问题,马克思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的根本要旨在于对对象给出方式的追问。
复旦大学教授王金林指出,后来的历史证明,黑格尔确实有理由继续为贫困苦恼,其苦恼乃是整个现代社会的苦恼。马克思虽然自己在理论上不再为贫困犯难,但其后的信徒们却一再为此苦恼,其间意涵,值得深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文兵强调,马克思虽然在早期与后期的异化理论中都强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但侧重之处有所不同,而这种不同正是基于马克思思想的变化?;鲜Ψ洞笱Ы淌谝鞴愦友抢锸慷嗟掠氚乩嫉恼壑蟹治隼砺塾胧导墓叵?,梳理了阿奎那、培根与笛卡尔对实践概念的改变,探讨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如何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了实践概念。吉林大学教授韩志伟强调,理解马克思的“现实”概念需要对哲学与现实的同一关系、社会与现实的具体关系以及历史与现实的总体关系进一步加以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罗骞指出,哲学性质意义上的实践哲学是在与西方传统认识论哲学路向相对照的意义上得以确立的,此种意义的实践哲学意指,基于哲学性质之根本变迁的哲学之形态、范式和路向。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是西方哲学实践转向的发动者,而且是实践哲学路线的典型代表。武汉大学教授李志在指出“新唯物主义”阐释方案的不足之处的基础上,以“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作为参照系,重新阐释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十一条纲领,描绘了一幅在“新唯物主义”之名下未曾言明或难以统摄的理论图像。
清华大学教授韩立新指出,在黑格尔那里,虽然构成国家基础的是对应国家的“主观自由II”,但保障国家现代性的却是对应市民社会的“主观自由I”。黑格尔给了市民社会以培育主观自由的功能,这就为亚细亚通过市民社会来建立现代国家提供了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程广云指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对立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二者共同面对的一种现实境况,但两人采取了不同的理论路径。黑格尔的国家主义是国家主导的国家—社会二元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纯粹的社会一元论。复旦大学教授张双利提出,可以把市民社会的非伦理性问题界定为“黑格尔—马克思问题”,并从这个问题出发来进一步阐发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世界及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之间的内在关联。西南大学教授黄其洪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这句话进行分析。他概括了“对象性”和“对象化”的三个相区别的特征,认为只有把“对象性”和“对象化”综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经验维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朱学平分析了马克思和黑格尔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这一问题上的分歧,马克思遵从从革命到革命的逻辑,晚年黑格尔创立了以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与统一为核心的新的伦理体系。
清华大学教授刘敬东指出,尽管黑格尔和马克思在考察历史和世界历史的基点上存在着根本性区别,但在自然与历史、自然与自由的区分以及由此决定的东方社会,特别是中国与印度的世界历史资格这一重大问题上,两者存在着令人惊讶的共识和一致:在自由尚未从自然中得到解放之前的漫长历史中,东方还处在世界历史之外;而由于西方殖民(市民社会的辩证法)、自然性质的消灭,东方又处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进程中。复旦大学教授汪行福把黑格尔的现代性政治筹划概括为无条件的抽象法权、市民社会分层的伦理化和政治领域多级参与三个方面,它们形成一个相互支撑的整体。在一定意义上,黑格尔的现代性政治筹划不仅对美国,而且给全球政治左右民粹主义对立提供了解毒剂。南京大学教授刘怀玉首先指出研究“政治的哲学”得从研究“哲学的政治”开始,继而探讨黑格尔政治哲学及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关系,最后认为最早的、最为成功地综合黑格尔与马克思立场争执并获得意义深远的创造性成果的应当是葛兰西?;却笱Ы淌谛矶范分赋鲅Ы缍月砜怂肌笆导备拍畹牧街治蠖?。认为从黑格尔的“实践精神”出发,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Ψ洞笱Ы淌谟ζ嫒衔?,从新实用主义复兴和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关系的新视角出发,重新激活黑格尔哲学的“和解”概念,对于重估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向玉乔指出,黑格尔借助实践辩证法深入系统地解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发生机制以及人类实践遵循的逻各斯,对人们认识“实践”这一概念的核心要义以及人类实践活动的复杂性、人类行为自由等论题具有理论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与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理念论的关系
3月28日上午,两组发言分别由《哲学研究》编审黄慧珍与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于奇智主持。湖南大学教授丁三东认为,如果我们把德国理念论解释为从纯粹哲学的角度论证了思想之本源性的学说,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解释为,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论证了物质生活对特定历史—社会中的众多思想进行选择的机制,则两者可以被视为互补关系。南方医科大学副教授马万东认为黑格尔和马克思都从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中汲取理论灵感,黑格尔采用特殊性原则和形式普遍性原则,马克思则采用劳动原则和资本原则来解释市民社会,由此形成不同的理论侧重点和不同的学科视野。复旦大学副教授祁涛首先从卢梭到黑格尔来看政治制度与立法权的内在张力,接着分析黑格尔对人民主权论的三重批评,最后反思马克思的“真正的民主制”。中山大学副研究员王兴赛认为,从黑格尔的作为政治客体的人民到马克思的作为政治主体的人民的转变,既是政治思想观念上的重要变化,也是时代的重要变化,是德国近代政治转型的进步。
在市民社会原则、现代性政治分裂本质、人民观等具体问题上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赵玉兰认为,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马克思其实对于“国家制度”和“宪法”两个概念进行了有意识的区分,其中“Verfassung”译为“国家制度”更为合适。深圳大学副教授张守奎指出,在马克思那里,就本质而言,黑格尔的现代性政治和解方案并不成功;现代性政治的真正和解方案,只能诉诸对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真正的民主制”或共产主义。南开大学夏钊以马克思成熟时期的社会批判理论(《资本论》及其手稿)为主要讨论范围,旨在重新理解马克思对自身认识—方法论上的定位。中山大学凌菲霞指出,21世纪的国外马克思传以其独特视角呈现了青年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其特长在于更重视人物关系细节等历史性的内容,重文本学理的考究;其短处在于理论的深度、理解角度的新颖性不如其他关于马克思和黑格尔的专业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周阳认为,黑格尔的行动构想“在世界中行动”可以更准确地概括为“在(我的)物象世界中行动”,马克思的旨趣在解释“在物象世界中我的行动”的现实根据。
从法哲学、政治哲学和实践理论等交叉领域以及辩证法问题上探讨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
辽宁大学教授叔贵峰强调,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中都存在着以积极自由为根基的同构性,前者体现在客观精神的伦理之域,后者体现在人类物质生产的社会现实之域。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庄振华基于《法哲学原理》“伦理”篇的体系地位评议当代的一些争论,并对“伦理总论”(第142—157节)进行详细的文本释义,最后联系该伦理学说与马克思思想的关联,简论黑格尔伦理学说的现代意义。安徽师范大学副教授张添翼和方敏,追踪了从青年黑格尔派到马克思的政治哲学线索,以青年黑格尔派为理论参照和批判对象,马克思逐步建立了唯物史观法哲学,即一方面脱离了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体系,另一方面完成对法律主客观原则的全新理解。中山大学覃万历指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颠倒既包含“主谓逻辑”,又包含“隐喻逻辑”,由这种混合逻辑建构而成的马克思政治哲学,既可以在理论层面反专制主义,又可以在现实层面引发民主革命。
南开大学教授王时中指出,施米特认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黑格尔“辩证的决定论”的经济学版本,这种看法既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中所蕴含的内在张力,又无视马克思在“市民社会的辩证法”中对“无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独特规定,因而是完全的误读。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刘贵祥从海德格尔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劳动和辩证法”概念的评价出发,来探讨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差异。海氏的评判正确指出了马克思劳动和辩证法概念的黑格尔来源及继承与发展,但是混淆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和辩证法概念的批判和超越。重庆大学教授陈飞指出,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具有黑格尔《逻辑学》中的真无限和恶无限两个基本特征,资本的真无限与恶无限促进了传统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塑造了物化的社会结构、世界市场和思维方式。大理大学副教授赵映香比较和评价了黑格尔的“贱民”思想和马克思的“扶贫”思想,贫困问题只有靠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才能在根本上得到解决。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杨杰首先讨论了黑格尔对劳动、实践过程及其辩证内容的分析。然后指出,马克思正是通过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自我意识、精神劳动等问题进行彻底地批判,才实现了对黑格尔实践理论的继承与超越。
从国家理论、家庭思想以及道德伦理学说考察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
中山大学教授谭群玉指出,马克思的“主义”建构,是通过继承先哲时贤学说体系精华之“是”,摒弃其糟粕或不合时宜及无产阶级整体利益之“非”,跟随时代潮流、历史趋势和时空要求而加以理论创造之“立”而成。清华大学副教授王代月提出,等级要素构成了黑格尔政治国家吸纳主观自由成为现代国家的重要通道,马克思强调产业等级构成了现代政治国家普遍性现实化的关键,产业等级的普遍化或者通过普选的政治路径,或者通过市民社会的辩证法路径。国防科技大学副教授刘增明认为,在马克思早期文本中,政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对政治本身的批判性考察中,解放政治成为超越政治解放的可行出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王兴辉提出,马克思用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取代理性主义展开对黑格尔国家思想的批判,他从物质生活的生产出发追溯国家产生的现实路径,进而揭露国家的特殊性,彻底打碎了黑格尔的国家崇拜。
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马正平提出了“知行递变”的人类实践哲学的内在机制、基本原理的模型框架,它是对黑格尔、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的证实与深化、细化和中国化的当代转化。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田毅松指出,黑格尔和马克思都从人格权和财产权双重视角分析家庭及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把人格权和财产权统一起来,解释家庭的本质及其向市民社会发展,这是他超越和扬弃黑格尔家庭理论和早期家庭学说的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理论和实践,也应该以此为基础予以发展和推进。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黄素珍认为,现代道德面临的一大困境,是证成道德要求对人所施加的权威性根基以解决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的张力,黑格尔独特的“伦理实体”概念为主体性实现主观自由和客观自由、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提供了真实的伦理环境和伦理建制。同济大学副教授周爱民指出,马克思的劳动解放学说在批判理论中经历了继承、抛弃和复归的过程,对劳动解放的重构是贯穿霍耐特思想发展的一道红线,通过霍耐特劳动概念在当代批判理论研究中重新获得了应有的地位。中山大学副教授林钊指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关涉的更多是青年黑格尔派集体参与的“费尔巴哈批判”大论战,作为这场大论战发动者和核心人物的施蒂纳与他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才是马克思需要超越的最重要的对象,而费尔巴哈不过是背景。
对比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宗教观、历史观,分析马克思的规范性思想与黑格尔的关系
上??萍即笱Ц苯淌谇歉晏岢觯砜怂嫉淖诮膛邪硕院诟穸胺荷衤邸庇肭嗄旰诟穸伞拔奚衤邸钡乃胤此?,在此双重前提下,马克思既反思了宗教祛魅与社会祛魅在现代性发展中的功能及其不同后果,同时也蕴含着对近代以来“世俗主义”视野的质疑。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胡志刚指出,黑格尔认为路德宗教改革使得人能够在现实存在中与自己和解,从中看到了市民社会存在的合理性,马克思认为路德宗教改革把现实世界宗教化,宗教异化的根源在于异化的现实世界。东北师范大学副教授陈士聪强调,黑格尔的国家是基于逻辑理念建构的有机统一体,马克思一方面承认国家有机体的观点,另一方面则认为黑格尔并没有完成贯彻国家有机体的主张,从而导致主语和谓语的颠倒,马克思最终通过颠倒黑格尔辩证法实现了对黑格尔国家观的颠倒。
上海市委党校教授李育书指出,一方面,马克思对道德的意识形态属性的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抽象道德批判,另一方面,正如黑格尔通过伦理来重建规范一样,马克思把道德问题的讨论转化为对道德之社会经济基础的追问,并通过推动社会革命和建立新社会形态来回应道德问题。中山大学副教授龙霞指出,黑格尔国家的规范性内核以“现实性”为原则和向度,“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包含了从黑格尔国家的规范性内核批判性地继承和发展而来的规范性意蕴,从根本上构成了马克思思想从早期向成熟期发展的规范性动因。辽宁大学刘立东认为,黑格尔与马克思给出了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地思考人类历史形态的不同道路,从绝对精神角度实现的人类历史形态揭示了精神自由的现实性,从感性生活角度实现的人类历史形态揭示了实践自由的现实性,中国传统哲学对“天道—人事”辩证性的论述为此双重性作了印证。
法哲学、实践哲学以及因果性概念等问题
中山大学副教授江璐强调,黑格尔的人格概念一方面继承了康德之理性主义的传统,另一方面黑格尔给人格概念赋予了意识之历史发展的维度。马克思则将人格置入了社会关系和活动之中,这是对康德与黑格尔的人格概念的拓展。暨南大学汤沛丰基于黑格尔法哲学的分析框架指出,康德有关市民表决权的论述与当时的家庭观念息息相关,其背后是作为公共生活方式的市民社会正在经历与传统的决裂,但与此同时它又以传统的名义得到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钰洲指出,甘斯强调法哲学与普遍法历史的统一,其本身是理念本身及其现实化的要求,它指向的是自由的实现,黑格尔的现实概念被历史取代了,从而刺激了青年黑格尔派创建未来的冲动。南开大学周宏胤的报告针对阿尔都塞观点进行反驳,详细分析了莱布尼茨、黑格尔和马克思价值理论之中的表现概念,进而反驳了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文本中没有表现因果概念的观点。
中山大学副教授黄学胜认为,“从市民社会”到“人类社会”的转变应在新唯物主义语境下来理解,前者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后者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借助实践活动形成的整个人类世界,它囊括了“市民社会”,并指向“共产主义社会”。黑龙江大学副教授郭春明从探究黑格尔的命题“哲学是时代精神”及其哲学观出发,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命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只有将时代精神把握为根植于人的现实生活、反映这一生活进而指导这一生活的哲学理论,才能拯救作为时代精神的哲学。玉林师范学院副教授林福山认为,现实被黑格尔理解为本质与实存的统一,但它却还停留在绝对精神的层面,而马克思强调本质与表象只能在“物质实践”中统一,这扬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概念,真正地达到了对现实的批判。
从辩证法、财产权理论、家庭观、市民社会与异化、历史个人对历史发展的作用等角度对比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思想
清华大学孙子豪提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一方面有意忽视了《法哲学原理》“抽象法”中的财产权理论,另一方面他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市民社会”中的财产权理论,之后他通过改造“市民社会”中的财产权理论开启了建构自己财产权理论的尝试。南开大学周智臻提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循环论证问题,对“四重异化依旧被理解为异化复归的模型”等教条进行了抨击。他从“教养”与“四阶段说”入手比较黑格尔、青年黑格尔派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处理,并通过建立模型进行说明。中山大学王泽宇通过比对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伦理思想,得出一条“道德”攀升与“伦理”复归的演进脉络。今天伦理学研究的重点应当从对“道德”的思辨哲学研究回到“伦理生活”的实践人类学研究。中山大学荣伟杰提出,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法乃不同的理论逻辑,二者或彼此融合,或互相分工。历史唯物主义以现实做唯一考量,若现实辩证,则其不妨辩证——这类辩证法与黑格尔无关。此外,马克思主义中剩余的各类辩证法则与黑格尔有复杂关联。
中山大学李敏睿认为,马克思的人权观服务于“人的解放”理论,而《德国基本法》的人权观以“人之尊严”作为先验原则,是保障主观权利、构建政治统一体的基础,它对人权的双重性设定则与马克思的观点形成强烈的反差,却在实践中得到肯认。清华大学崔琳菲指出,黑格尔的辩护者们无法承认个体性在黑格尔哲学中具有第一性,这是黑格尔哲学的内在困境,马克思通过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性超越,构建起以交往和分工为诠释逻辑的唯物史观雏形,这是对黑格尔异化理论的现实延展。中山大学杨洁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家庭观不仅超越了黑格尔用以联结家庭的“伦理之爱”,同时颠覆了黑格尔家庭中的虚假平等,并且摆脱了黑格尔家庭观所遭遇的诘难。现代社会的家庭中呈现出这两种家庭观对峙且交织的状况。中山大学曹康莉首先梳理了亚里士多德式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与完整谱系,其次阐明了该进路从价值取向与方法基础两方面解读马克思伦理学时的具体展开,最后反思了该进路以亚里士多德式本质主义来解读马克思伦理思想的不恰当之处。
结语
总体而言,会议发言主要从以下方面突出黑格尔实践哲学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关系:
一是黑格尔的客观精神哲学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关系。大多数发言都从两个方面阐发两者的联系,一方面是两者都以人的自由本质为根基或前提;另一方面是两者在内容和侧重点上的差异。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从黑格尔的客观精神的伦理之域转向了人类物质生产的社会现实之域。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是一种唯物主义实践哲学,它彻底地摆脱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的范式。马克思的辩证法实际地生存于探究既定社会的“历史科学”中。马克思用“现实的人”代替抽象的“自我意识”;用客观的“物质劳动”代替抽象的“精神劳动”等等。
二是关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与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研究。关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这些发言从宏观研究和新近研究情况对其加以考察。宏观而言,黑格尔的现代性政治筹划可概括为无条件的抽象法权、市民社会分层的伦理化和政治领域多级参与三个方面;而关于《法哲学原理》的最新研究以黑格尔的承认理论为基础,但却撇开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形而上学根据,仅仅就法哲学论法哲学。关于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政治立场而言,发言以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深层逻辑或马克思对“长子继承制”的批判等为例子,反映其反专制、追求民主的诉求;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的根本意图在于拯救黑格尔国家理论的规范性内核。就哲学立场而言,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中逻辑的泛神论神秘主义的批判对他实现哲学变革有重大意义;马克思在实践哲学中赋予所有个体以“实体兼主体”的地位,但在理论哲学上,马克思仍以离个别最近的属作为主词,并回到了黑格尔的谓词立场上;马克思在其中关于表现问题的分析,其根本要旨不在于对于理论对象(如国家)的“真实性质”的探讨,而在于对对象之给出方式的追问。
三是黑格尔的国家理论与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的关系。首先是两者的差异。从黑格尔的国家崇拜到马克思的国家消亡孕育着不同的思考路径和原则方法。黑格尔的国家不是为普鲁士的专制正名,而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实践论意义上的概念,是基于逻辑理念建构的有机统一体;而马克思承认国家有机体的观点,却也认为黑格尔没有完全贯彻国家有机体的主张。其次是理解两者关系的关键所在。从西方马克思主义角度来看,很多学者关注哈贝马斯、特别是霍耐特在沟通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关系上的重要贡献。但实际上,最早的、最为成功地综合黑格尔与马克思立场争执并获得意义深远的创造性成果的,应当说还是葛兰西。最后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超越性。马克思认为产业等级构成了现代政治国家普遍性现实化的关键。以社会为本位的现代国家观在马克思这里获得了最深刻的理论表达,并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叙事中实现了最彻底的理论形式。
四是黑格尔的社会理论与马克思的社会理论的关系。就方法路径而言,黑格尔采用特殊性原则和形式普遍性原则,马克思则采用劳动原则和资本原则来解释市民社会,由此形成不同的理论侧重点和不同的学科视野。马克思的社会政治哲学的方法打破了黑格尔所主张的抽象概念同社会现实之间的天然统一性。就观点内容而言,黑格尔给市民社会以培育主观自由的功能,为亚细亚通过市民社会来建立现代国家提供了可能性。黑格尔的国家主义是国家主导的“国家—社会”二元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纯粹的社会一元论。黑格尔首先洞见到了市民社会的反伦理倾向,并把它看作是现代社会的根本难题,马克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该问题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深化。马克思遵从从革命到革命的逻辑,认为以法国革命为代表的现代西方政治革命导致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从而导致了现代人的异化;而晚年黑格尔创立了以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与统一为核心的新的伦理体系。
五是黑格尔的法权理论与马克思的法权学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主题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与作为法哲学主题的劳动所有权和资本所有权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相互阐释的关系。马克思将人格置入了社会关系和活动之中来看,是对康德与黑格尔的人格概念的拓展。六是关于黑格尔的道德伦理学说与马克思的道德伦理学说的研究。黑格尔独特的“伦理实体”概念为主体性实现主观自由和客观自由、个体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提供了真实的伦理环境和伦理建制。黑格尔主张通过伦理生活来补充抽象道德,马克思则把道德问题的讨论转化为对道德之社会经济基础的追问。最后是其他视角下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的关系。发言还从人民观、家庭观、宗教批判等话题以及文本翻译等视角对两者关系进行了考察?;嵋槌浞滞怀隽恕昂诟穸导苎в肼砜怂际导苎У墓叵怠敝魈?,推动了中文学界在实践哲学重点研究领域实现突破。
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供稿
来源网址:http://marx.cssn.cn/mkszy/yc/202104/t20210429_5330305.shtml
